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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k8凯发天生赢家

2020-02-10 17:00     来源: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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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及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拟订民族医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改革。

(三)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负责指导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医药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

(八)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

作。

(九)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

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30 号),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内设处室有5个,具体为:办公室、规划产业处、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医政处、科技教育处。

(二)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为公益二类单位,具体包括: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广西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情况。

自治区编委核定我局机关及所属部门人员编制677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650名、机关后勤控制数2名、非实名制编制数2名。

(二)实有人数情况。

1.在职实有人数53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520人。

2.离退休人员543人。其中: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537人(含镇南关退休2人)。

四、车辆情况

2020年车辆编制数60辆,实有数11辆,其中:行政与参公单位2019年编内车辆实有数1辆(领导工作用车1辆)、事业单位2019年编内车辆实有数10辆(包括:轿车4辆、旅行越野车6辆)。

第二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注:由于表格较多,附表头于后,网上链接公开全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自治区中医药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46933.73万元;2020年支出总预算46933.73万元。需说明的是,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发〔2018〕2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8〕256号)精神和有关规定,自治区中医药局是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自治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是自治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于2020年起独立编制部门预算,因此没有与2019年预算对比分析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46933.7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27.36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2235.36;中央补助资金7492万元。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9726.47万元,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18243.76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482.71万元。

(三)上年结余收入7479.90万元,其中:其他结转:6740.82万元,历年净结余739.08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46933.73万元,分类说明。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共分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类,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8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3%。

3.卫生健康支出45982.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7%。

4.住房保障支出288.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本年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955.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568.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02%。

(2)商品和服务支出792.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9%。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230.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199.94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24.74%。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240.66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63.64%。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0.13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0.90%。

(4)债务利息支出246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0.60%。

(5)资本性支出2037.76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4.94%。

(6)其他支出2136.28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5.18%。

3.结转下年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747.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9%。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739.08万元,占结转下年支出预算98.86%。

(2)项目支出结转8.54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1.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27.36万元。

1.本年收入1972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27.36万元。

2.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27.36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85.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2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103.4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4.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27.3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3269.07万元;2.项目支出16458.29万元。按项级功能科目划分: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85.2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药用植物园的八桂学者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85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2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局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292.33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在编在职人员的人员支出和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3.2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正常运转、宣传、工作会议、培训、差旅、评审、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扶贫、修缮等支出。

2100208其他专科医院支出36.26万元,主要用于广西骨伤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及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就医环境改造支出。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3297万元,用于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十大工程项目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项目支出。

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1725.6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中医科研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和科研业务需要开展的壮医药人才培训、医疗设备购置等其他中医药发展业务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7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公务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6.6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300.5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药用植物园、自治区天然药物研究中心正常运转的支出、开展其他相关业务所需的设备购置和实验室设备购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4.4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9.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51.67万元。

(二)公用经费617.4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财政资金(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资金(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4.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7.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19.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7万元。

2.公务接待费7万元。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31.21万元。

4.公务车辆购置费19.8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自治区中医药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9.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3.1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6.70万元。

自治区中医药局直属4个事业单位运行相关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4.28万元,其中:其他中医药支出157.42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86.86万元,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项70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916.87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预算708.67万元,占采购预算24.30%;分散采购预算2208.20万元,占采购预75.7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4.5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422.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自治区中医药局的财务工作从2020年4月起才独立运行,至今尚未开展资产清查,待开展清查后再按要求公开。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自治区中医药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中共有3个项目涉及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资金总量10829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97.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3个,资金量10829万元。项目涉及我局的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规划十大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等领域。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增强了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性和主动性,促进了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2020年度以前的绩效目标管理结果显示,自治区中医药局的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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