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食同源培训推广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药食同源培训推广中心遴选工作。经过前期申报、材料初审、集中答辩及现场评审环节,评选出6家药食同源培训中心、12家药食同源推广中心,8家培育基地(详见附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提出(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收件信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中医药局提出,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签署真实姓名及凯发k8旗舰厅的联系方式;以匿名或者冒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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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一批药食同源培训中心名单
2.第一批药食同源推广中心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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